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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稳定度

a频率稳定度发信机的每个波道都有一个标称的射频中心工作频率,用f0表示。工作频率的稳定度取决于发信本振源的频率稳定度。设实际工作频率与标称工作频率的最大偏差值为Δf,则频率稳定度的定义为
0


 

    式中为K为频率稳定度。
微波通信对频率稳定度的要求取决于所采用的通信制式以及对通信质量的要求。发信机的工作频率的稳定度取决于发信本振源的频率稳定度。数字微波通信系统多采用 PSK 调制方式,若发信机工作频率不稳,有漂移,将使解调的有效信号幅度下降,误码率增加。一般频率稳定度可以取 1×10-5~2×10-5左右。目前较好的介质稳频振荡器可达到1×10-5~2×10-5左右。当对频率稳定度有严格要求时,例如,要求 1×10-6~5×10-6时,则必须采用石英晶体控制的分频锁相或脉冲锁相振荡源。

收信设备频率稳定度应和发信设备具有相同的指标,通常为1×10-5~2×10-5,高性能发信机可达 1×10-6~5×10-6。收信本振和发信本振常采用同一方案,用两个相互独立的振荡器,在有些中继设备里,收信本振功率是发信本振功率取出一部分进行移频得到的,收信与发信本振频率间隔约 300MHz 左右。这种方案的好处是收信与发信本振频率必是同方向漂移,因此用于中频转接站时,可以适当降低对振荡器频率稳定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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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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