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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电气原理图绘制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答:1)电气原理图一般分主电路和辅助电路2部分。从电源到电动机大电流通过的主电路一般都画在辅助电路的左侧或上面,复杂的系统则分图绘制。主电路用粗线绘出,辅助电路用细线画。 2)在原理图中,无论是主电路还是辅助电路,各电气元件一般应按动作顺序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依次排列,可水平布置或者垂直布置,并尽可能地减少线条和避免线条交叉。有直接电联系的十字交叉导线连接点必须用黑圆点表示,否则不画黑圆点。 3)各电气元件都要用规定的图形符号表示,即按GB4728--85规定的图形符号表示。在图形符号附近用文字符号标注属于哪个电器,例如接触器的吸引线圈及触点皆用文字符号KM标注。 4)同一电器的各个部件(如接触器的线圈和触点)在图中的位置,根据便于阅读和研究的原则来安排,可以不画在一起,为了表明属于同一电器的部件均编以相同的文字符号。 5)图中所有电器触点,均按没有通电和没有外力作用时或生产机械原始位置时的开闭状态画出。对于接触器、继电器的触点按吸引线圈不通电状态画出,控制器手柄按处于零位时的状态画出,按钮、行程开关触点按不受外力作阳时的状杰画出等。 6)在原理图上方或右方将图分成若干图区,并标明该区电路的用途与作用,在继电器、接触器线圈下方列有触点表以说明线圈和触点的从属关系。 7)电气元件的技术数据和型号,一般用小号字体标注在电气元件代号下面。